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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:警方已处理362名不登记不牵绳犬主

来源: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:小毅 发表时间:2019-07-24 19:00 点击:

  警方已处理362名不登记不牵绳犬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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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警方在整治行动中向犬主了解情况 通讯员供图

  新闻下午茶

  羊城晚报讯 记者付怡,通讯员陈卓炫、张毅涛报道:7月23日,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获悉,自7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行动以来,广州警方会同城管、街道及物业管理公司等部门,共出动检查力量1846人次,检查物业小区225个、遛犬集中区域167个、宠物医院(店)106家,抽查犬只养犬登记1118只,检查发现犬只未登记、遛犬不牵绳等违规行为的362人,均依照《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》规定处理,扣押、没收违规犬只16只。

  此次整治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,广州警方将继续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,并再次呼吁广大养犬市民,要按照《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》规定,做好饲养犬只的登记,做到不多养犬、不养危险犬禁养犬,做到文明养犬,共同促进社会和谐。

  广州警方提示,市民在日常生活、工作中,发现未即时清理犬只粪便、抛弃犬只尸体及设置犬只坟墓的,可以拨打市政府12345热线进行举报、投诉,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跟进处理。

  对犬只伤人、饲养危险犬或禁养犬的,可以拨打110进行举报,或是直接向属地派出所、居委会、村委会及物业服务企业(物业管理公司)举报投诉,属地派出所将依法跟进处理。

  市民如果出现被犬只咬伤、抓伤等情况的,可以拨打12320进行犬伤门诊咨询、投诉。

  咨询犬只免疫问题的,可以拨打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咨询电话86052068进行咨询。

  近期典型不文明养犬行为

  一、多养犬只

  近日,根据群众举报,南沙区公安分局查处了南沙区某住宅的业主违规多养犬只案件,在该房内查获各类犬只18只,依照《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》规定对该屋主依法处理,并将该屋主多饲养的犬只全部送到广州市犬只留置所。

  二、饲养危险犬只

  刘某违规饲养了一只牧羊犬(属于危险犬)。该犬于7月12日在南沙区龙穴路附近咬伤一名外来务工人员的左小腿(皮外伤)。经调查,刘某饲养的犬只属于禁止饲养的犬只,南沙区公安分局依照《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依法对刘某处以二千元罚款并没收犬只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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