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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垄断的伪命题和真问题(2)

来源:科技日报 责任编辑:小毅 发表时间:2019-08-21 12:45 点击:

  按照生产要素的使用情况,我们可区分两种生产方式:劳动密集型和资本技术密集型,现在有必要加上第三种了:数据密集型。

  数据能被垄断吗

  基于上述分析,我们可以得出结论,数据确实是很有用的东西,那它是否能被垄断呢?

  数据大致可被分成两类,第一类是像城市里的道路分布、某个区域内有多少幢楼、某个路口一天有多少人来车往这样的数据,它可被称为“公共领域的数据”。这类数据谁都可以获得,无法被垄断。第二类是公司自己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数据,例如平台每天的成交数量、一家餐馆每天卖出多少份菜、平均每桌的消费金额等。这类数据本来就是公司自己的,也就无所谓垄断与否。

  所以,“数据垄断”本身是道不成立的伪命题。

  更重要的是,从无用的数据到有用的信息之间,需要经过数据的收集、处理、存储、分析过程,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生产过程。数据的生产有3个特性:数据量越大,平均成本越低;数据种类越多,平均成本越低;采用的数据种类越多,收益越大。

  因此,对于数据密集型行业而言,提升数据集中度可提升数据生产效率。企业竞争会在数据的总量、类型、处理分析能力、应用开发等层面展开,数据的集中将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。

  大家忧心忡忡的“数据垄断”多数情况下指的是“基于数据的垄断”,并不是对数据本身的垄断。就在今年8月,欧盟正式对亚马逊发起了反垄断调查,核心问题正是数据。亚马逊身兼二职,既有自营业务,也有第三方业务。在亚马逊上开店的第三方商家数据显然要对亚马逊开放,欧盟发现亚马逊很可能利用这些第三方商家的数据,对他们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
  此案刚开始调查,让我们拭目以待,其结果很可能对国内的电商行业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。

  数据本身是无法被垄断的,但在一个数字化和大数据时代,数据却可能成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“帮凶”,使得这些违法行为更加隐蔽,对市场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损害也就越大,这才是需要我们关注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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